民航燃油附加费14日起复征
根据国家发改委、中国民航局公布的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燃油附加与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开始实行联动。
这意味着已实行近9年的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政策出现重大调整。现行统一规定燃油附加收取标准的做法将改为航空公司在联动机制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是否收取燃油附加,以及具体收取标准和出台时间。
世斻商旅已接到航空公司相关通知,将于2009年11月14日零时起,开始对燃油附加费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信息如下: 1.成人:800(含)公里以下 20元 800(不含)公里以上 50元 2.儿童:800(含)公里以下 10元 800(不含)公里以上 30元 3.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 |